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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河南低保标准再次提标——3月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共同印发了《关于提高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4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45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62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54元。 新的财政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要求按月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特困人员的供养资金要求按季度发放,在每季度首月10日内发放到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月发放。第一季度的提标资金要在第二季度补发到位。 郑报融媒记者 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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