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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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第二批接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省市29日同步公开了督察组移交案件的问责情况。7省市共问责1048人,其中省部级干部3人,因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被问责。7省市问责厅级干部159人,其中正厅级干部56人;处级干部464人,其中正处级干部246人。 从各省分布情况看,湖北省问责人数最多,达221人,其中厅级干部26人;甘肃省问责218人,其中省部级干部3人,厅级干部33人。其余5省市依次为广东省问责207人,其中厅级干部21人;陕西省问责154人,其中厅级干部26人;北京市问责98人,其中厅级干部17人;重庆市问责79人,其中厅级干部28人;上海市问责71人,其中厅级干部8人。 从具体问责情形看,7省市被问责人员中,诫勉211人,党纪政务处分777人,组织处理49人(次),通报问责22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组织审查1人,其他处理10人。 而在被问责的省部级、厅级干部中,诫勉41人,党纪处分70人,政务处分29人,组织处理20人(次),其他处理2人。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7省市在问责过程中,注重追究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尤其突出了领导责任。问责工作实事求是,坚持严肃问责、权责一致、终身追责原则,为不断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 另外,从问责人员分布看,7省市被问责人员中,地方党委36人,地方政府209人,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644人。在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中,环保部门被问责人数最多,为135人,水利、国土、林业、农业、工信等多个部门均有涉及。 “被问责人员基本涵盖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方面,体现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刘友宾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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