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X03版:新郑时报 城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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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报范围 新郑市区(东至神州路,西至107国道,南至炎黄大道,北至新村大道)及城乡接合部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举报内容及奖励办法 (一)乱倒垃圾行为。对使用汽车和其他运输工具,在路边、沟边、渠边、河边、铁路沿线等地点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合垃圾,能提供当事人车辆信息(车牌号)和现场影像资料的,给予价值100元话费或现金奖励。 (二)垃圾积存现象。发现隔夜积存生活垃圾1立方米以上,能提供有效证据和影像资料,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价值50元话费或现金奖励。 (三)破坏市容市貌行为。对破坏绿地、树木、路灯、果皮箱、窨井盖、垃圾收集容器等公共基础设施及乱倒泔水等行为,能提供相关有效证据和影像资料的,给予价值50元话费或现金奖励。 (四)其他现象。对存在废品收购点、旱厕、下沉式垃圾道未封堵、开放式垃圾池等现象,能提供有效证据(时间、地点、数量)和影像资料,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价值200元话费或现金奖励。 三、举报电话 12319(新郑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此有奖举报长期有效。 新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 “双迎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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