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天从区委门口经过,还看见多了一块监委的牌子,不知道是个什么机构。经你这么一讲,我知道监委是干啥的了。”一位市民在省会监察法集中宣传活动现场说。近日,郑州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16个县(市)区集中开展监察法广场宣传活动,邀请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等监察对象参与,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
记者 董艳竹
连日来,郑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正晓同志“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的要求,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积极发动各方力量,以传统媒体、传统手段为基础,创新丰富学习宣传形式和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学习宣传监察法。
在宣传内容上,既做好监察法原文、释义的宣传,又用微视频的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既宣传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拍摄的《带你了解监察法》微视频,又选取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儿童医院院长周崇臣等监察对象代表拍摄《学习监察法,关系你我他》微视频,用干部群众“身边人”带动大家学法用法,增强学习宣传的温度和号召力。在宣传渠道上,既在报纸、电台等传统媒体开设《以案说法·学习监察法》专栏,又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让广大党员干部可以随时学。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户外媒体,在地铁、公交站台、医院、学校、公园、商场、城市广场的大屏幕上,不间断播放学习宣传监察法的视频,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据统计,全市共制作标语条幅7920条、展板4682块,发放宣传品33万余册,利用5952块电子大屏和LED显示屏、726座地铁车站和公交站牌、3035辆公共交通工具开展监察法宣传。
在做好社会宣传、着力营造氛围的同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学细研,苦练“内功”,在工作实践中用好监察法。坚持边学习边思考,围绕村“两委”换届,积极将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加大对村干部的监督力度;严格落实“4+7”制度体系,结合办案实践积极试用12项调查措施、开展法法衔接工作;准确把握监察机关职能定位,准确把握各项调查措施使用条件。今年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调查数分别同比增长49.5%、66%、28.9%、43.5%,案件查办数量、质量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于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