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爱琴) 4月16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根据河南省妇联《关于进一步推进“阳光母亲”计划开展2018年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妇联、市妇联近日分别对符合条件的“两癌”贫困妇女进行了初步核查,全市共核实116名符合救助标准的贫困妇女。
“阳光母亲”计划是河南省妇联为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战略,使农村因病致贫返贫的宫颈癌、乳腺癌患者得到及时治疗,坚定脱贫信心而实施的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该项目对年龄35~64岁,经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农村贫困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1万元的救助。2017年,郑州市妇联共为171名农村贫困“两癌”妇女申请并发放救助金171万元,今年全市共核实的116名符合救助标准的贫困妇女也将得到相应救助。
同时,市妇联核查组还要求村、乡镇、县(市)区妇联在积极宣传“两癌”救助政策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两癌”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妇女患病情况,并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好符合条件的“两癌”贫困妇女的相关资料,按时录入《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数据采集系统》,为贫困妇女获得全国、省妇联救助机会积极创造条件,使全国、省妇联的“两癌”救助政策及时准确地惠及贫困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