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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党员积极性 传递巾帼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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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党员积极性 传递巾帼正能量
新郑市妇联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
深入社区开展清洁家园志愿者服务活动

本报讯 “我们2018年4月份‘党员活动日’共安排了5项活动:参观红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集中缴纳党费、撰写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体会、到欧阳修陵园进行爱国主义主题教育、在城关乡召开促进女性进村级两委鼓劲会……”近日,在新郑市基层党支部书记第一期轮训班上,市妇联党支部书记彭玲霞自信满满地回答讲课老师提出的问题。

据悉,自新郑市2016年8月1日(确定每月1日为党员活动日,若1日为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到1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实施“党员活动日”以来,新郑市妇联坚持以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从细节入手、从小事做起,组织开展学习成果分享、志愿者服务、党员亮身份等主题活动,将“党员活动日”制度外化于管理模式、内化于党员习惯,激发党员积极性、传递巾帼正能量,用活动日这一小支点撬起党员管理大格局,促使妇联党建工作与妇建工作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

精心谋划部署求实效。建立 “党员活动日”年度计划、月安排制度,做到提前精心谋划部署,党组书记对活动主题和内容审核把关,确保活动主题的多样性和有效性。

做好规定动作求实效。以落实“党费日、学习日、服务日”制度,确保“党员活动日”活动取得实效,教育引导党员集中交纳党费,组织学习培训,开展志愿者服务主题活动,使广大党员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增强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明确基本行为规范,厚植履行责任义务的思想基础和行动自觉,累计开展“党员活动日”21次。

创新方式载体求实效。积极探索“党员活动日”活动方式,使每一次活动都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把党员活动从活动室延伸到红色基地受教育、农村社区访妇情、田间地头听民意,从政治理论学习延伸到党员群众生产生活,确保党员都能参加,都能接受教育。真正使“党员活动日”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真正实现了党建和妇建带促结合、优势互补、同步推进,使“党员活动日”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记者 杨宜锦 新郑时报 李显文

通讯员 张慧芸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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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289 2018-04-27 00:00:00 五 激发党员积极性 传递巾帼正能量KeywordPh新郑市妇联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