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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柳影) 昨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获悉, 一季度,河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57.1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72.43元,增长9.1%,高出全国平均增速0.3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快了0.2个百分点。 一季度,河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排名第23位,增长速度排名第13位。按常住地分,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388.76元,增长8.1%,高出全国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80.43元,增长8.8%,比全国平均增速低0.1个百分点。 河南调查总队分析,工资性收入仍是河南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一季度,河南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926.8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53.08元,增长9.5%,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1.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3.6%,仍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随着居民理财意识不断增强,财产性净收入稳定增长。河南调查总队分析,一季度,河南居民人均得到的财产性净收入为374.9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2.69元,增长24%,财产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6%,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5.4%。 居民消费水平继续提高。一季度,河南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905.21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12.17元,增长8.7%,基本与收入增长同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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