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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杨海洋 王丽丽 )借款5万元迟迟不还, 登封市法院与纪检监察委联合运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顺利执结一起公职人员借款纠纷案。 张某是某行政单位的一名职工,两年前,他向刘某借款5万元,并让吴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张某没有按时归还,刘某将张某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张某偿还刘某借款,担保人吴某负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依然与法院“躲猫猫”。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查到张某工资卡仅有4.5元。法院对担保人吴某工资卡查控并执行现金1.2万元。而张某依然不还剩余的2.7万元, 根据登封市委的督查通知和登封市法院提供的具体情况,登封市纪检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启动约谈程序。 5月14日,张某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剩余2.7万元案件款全部履行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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