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 4下一版 |
|
||||||||||
|
||||
新华社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防止乱发文件。一是严禁越权发文。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严禁以部门内设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等。二是严控发文数量。严禁重复发文,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严禁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