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时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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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用自己伪造的一张《国有土地使用证》,竟在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一路绿灯”顺利办齐商品房预售的其余四证。如今,业主在入住“五证齐全”的房子多年后却无法办理房产证,而多位经办干部称伪造的证件“难以辨别”,当时依法依规履行了职责。 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一商品房项目土地审批手续造假问题引发关注。长安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长安区委、区政府已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并表示将妥善处理好这一问题,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结论。 住了多年的房子手续竟是伪造的 嘉华新苑小区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嘉华街南北两侧,分两栋住宅楼,现有300余家住户。居民关先生说,他2011年与开发商西安鑫茂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于2012年入住。 “买房时我们查阅了资料,看到这个楼盘‘五证齐全’才放心购买。”关先生说,当时,长安区3家政府机关也参与了该小区的团购,让其他购房者十分放心。 然而,入住多年后,业主们的房产证却迟迟办不下来。为此,居民多次找到开发商,后者以种种理由推托。“没有房产证,户口落不下来,孩子都上不了学。有人急着用钱,房屋无法交易,抵押贷款也办不下来。”业主卢女士说。 2016年起,嘉华新苑小区居民多次向长安区有关部门反映情况。2016年6月,西安市政府官方网站曾做出回应,表示“经长安区政府核查,嘉华新苑项目由西安鑫茂源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共2栋高层,已交房,并验收合格,该项目五证齐全”“目前,长安区政府已责成房管、建设等部门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完善相关资料,力争早日为业主办理房产证”。 然而,业主期待的房产证依然没有着落。面对群众诉求,2018年3月,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在网上回复称:2005年12月30日,鑫茂源公司挂牌取得位于环城西路与嘉华街丁字路口西南角、西北角11.356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该公司在上述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住宅,国土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将上述土地征收为国有。目前,因该公司伪造上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 “假证”一路“闯关” 按照相关规定,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五证。土地使用证是假的,那么其余4项手续又是如何办理下来的? 6月21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副局长李军锋向记者表示,鑫茂源公司取得嘉华新苑项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贸。2006年,长安分局曾向其办理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手续。按照政策,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开发。 鑫茂源公司在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后,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证件号“移花接木”,伪造出一份《国有土地使用证》。 就是这样一张伪造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被长安区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一路绿灯“放行”,开发商顺利办齐了其余四证。 21日,西安市规划局长安分局提供的一份情况说明称:鑫茂源公司在申请规划行政许可过程中,按规定向分局递交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土地手续。工作人员在按规定核对资料原件后,按程序于2006年9月15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2007年7月17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西安市规划局长安分局监察科科长李鹏说,他们询问了当年经办此事的工作人员,后者表示当时并没有认出这是一张假证,很难相信开发商造假。“2006年时,没有相关的信息查询系统,我们也没有能力判定证件的真伪。”李鹏说。 行政部门是否有失职之嫌? 多位受访嘉华新苑小区居民质疑,行政部门是否有失职之嫌?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副局长马翔坦言,其他部门在为鑫茂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时,并没有向国土部门核实过《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真伪,“哪怕当时给我们打个电话了解一下,后面的问题也能避免”。 李军锋说,2009年,因发现鑫茂源公司开始建设商品房,“改变了集体建设用地的用途”,国土部门曾对其处以4万余元的罚款,并将土地收归国有。然而,在缴纳了罚款之后,鑫茂源公司并没有停止建设商品房,并最终建成销售。 “各部门都有各自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国土部门主要是办土地手续。在土地上建怎样的建筑,建多少建筑,是规划部门需要负责的事。”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一位负责人称。记者注意到,嘉华新苑项目距离国土长安分局仅700余米。 目前,长安区委、区政府已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 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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