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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凌智 通讯员 董万胜)记者昨日从市交通委获悉,对非法营运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信息将定期公示,录入各级信用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市交通委网站“曝光台”专栏、市交通执法支队微信公众平台也将定期公示相关信息。 据悉,这次查处非法营运行动将分两步实施,第一阶段,以郑州火车站、郑州机场、郑州高铁站等交通枢纽地区为重点区域,以旅客出行高峰期为重点时间;第二阶段,在对重要交通枢纽地区执法监管的基础上,将市区内地铁始发站点、高校周边、商贸中心、长途汽车站周边一公里等地区列入执法“必巡点”。 执法对象包含三类:一是非法营运小型客车,严厉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或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二是非法营运大型客车,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等行为;三是其他非法营运车辆,严厉打击电动摩托、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含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等车辆非法营运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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