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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鲁燕 通讯员 谷亚茹)今年5月,巩义市环保局执法检查时发现,芝田镇某化工公司将其净水剂废渣露天堆放,后经群众举报该公司未改正其违法行为并继续将新产生的净水剂废渣露天堆放。7月11日,巩义法院在接到环保局申请作出环保禁止令后,随即与环保局到现场察看,现场废渣就堆放在全村人民唯一的吃水井旁边,地面未经过任何处理,雨水冲刷之后渗漏到地下,极易污染井水。 鉴于这种情况,巩义法院于当日受理该案件,并于次日作出环保禁止令,送达该公司的负责人,并在其厂内进行了张贴,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将违法堆放的工业固体废物(净水剂废渣)清离现场,恢复原状。 此次为巩义市首次发布环保禁止令,禁止令可使污染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避免生态环境遭受更大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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