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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朝晖 巩义时报 李晓霞 通讯员 潘正军 郭冰琪)“感谢检察院,你们是真心帮助我们开展工作查摆并解决问题,这份检察建议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对此我只能说感动、感激。”7月18日,巩义市永安路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牛锐锋专程赶到巩义市检察院,向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冰致谢。 今年2月22日下午,永安路办事处辖区某公司车间突然发生火灾。事故发生后,巩义市检察院民行科及时跟进,现场调查走访发现永安路办事处仍未增建、改建、配置相关公共消防设施,也未进行技术改造。 鉴于此,巩义市检察院向永安路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在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增建、改建、配置公共消防设施或者进行技术改造,使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办事处收到检察建议后,着手整改,消除隐患于无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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