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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 市政府昨日下发《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路长制”实施方案》,即日起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推行“路长制”,打造安全、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7月底前,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制订“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年底前,全面实施“路长制”。按照方案,各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辖区总路长,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担任副总路长,分包乡镇(办)的区(开发区)县处级领导担任所分包乡镇(办)的一级路长,各乡镇(办)设立二级路长,由副科级以上领导担任。“路长制”的工作内容包括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等,如“包秩序”“包卫生”“包立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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