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华社电 记者2日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陕西米脂“4·27”赵泽伟故意杀人案件,近日已经陕西省高院复核终结。陕西省高院裁定同意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赵泽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并对赵泽伟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8年4月27日,被告人赵泽伟因工作、生活不顺而迁怒无辜、图谋报复,持刀疯狂捅刺米脂县第三中学的放学学生,致21名中学生死伤,其中9人死亡、4人重伤、7人轻伤、1人轻微伤。 7月10日,榆林市中院以被告人赵泽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