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A05版:经济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 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自2018年8月6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均上调70元,我省国六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进行调整。 调整后,我省92号汽油每升7.44元,上调0.05元;95号汽油7.95元,上调0.06元;0号车用柴油7.06元,上调0.06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9505元,95号汽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10060元;0号车用柴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7915元。我省国六成品油价格暂按国五标准价格执行。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