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X06版:新郑时报 城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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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新郑市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制定了《关于如何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办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为民排忧解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满意度。 与群众零距离沟通:与上访群众接触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做到态度和蔼、礼貌待人,详细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做好记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天能解决的必须立刻解决,当天解决不了的必须向群众承诺,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使来访群众怒气冲冲来、高高兴兴走,满怀怨恨来、充满感激走。 跟踪督办着力解决: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找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督办谈话、督办跟踪、督办指导、督办问责等举措,加大督办力度,做到“四不放过”:问题未查清的不放过,定性不准确的不放过,处理意见未落实的不放过,材料不规范的不放过。 积极回访温暖民心:调查结束后,及时回访,向信访群众公开调查结果和处分决定,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问题解决到位,群众心里满意。 新郑时报 李显文 通讯员 李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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