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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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经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湖北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并报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政府、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11名履职监督失职失责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此前,经国家武汉生物公司效价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处置工作核查组核查,企业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质量管理不严格,对生产故障处置不当等问题;地方政府存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力,监管责任传导层层弱化等问题;地方监管部门存在日常监管不深入、行政处罚力度偏轻等问题。 依据相关调查,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小川(牵头工作)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时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现任省政协常委曹敬兰(非中共党员)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时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原二级巡视员王元廷(2017年10月退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武汉市政府副市长龙良文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彬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同时,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艾力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给予时任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现任省政府参事室参事肖红(非中共党员)政务记大过处分,省政府解聘其参事职务;给予武汉市食品药品执法总队总队长金汉林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给予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处处长范绪渊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给予时任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处处长,现任武汉市蔡甸区政协副主席陈俊(非中共党员)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给予时任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现任江夏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尹于华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 此外,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还责令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纠正对武汉生物公司的行政处罚;责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关于武汉生物公司,有关单位已经启动追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新华短评 让药品安全成为 不可触碰的红线 问题疫苗案件之所以发生,既因为疫苗生产者逐利枉法,大赚“黑心钱”,也因为监管不到位、制度存在缺陷。 确保疫苗质量安全是系统工程。既要完善制度,也要落实责任;既要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义务,也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对风险高、专业性强的疫苗药品,更要加大监管力度。 让药品安全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必须严格执法,提高违法成本。对那些利欲熏心、无视规则的不法企业,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对涉及疫苗药品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人员,要依法严厉处罚,实行巨额处罚、终身禁业。要加快完善疫苗药品监管长效机制,把中央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真正落到实处,为维护最广大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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