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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纪委印发《关于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活动。这是贯彻落实全市建设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精神和市委要求的具体行动。 建设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党员领导干部是关键。 众所周知,无论是党政机关,还是国有企业等单位中的党员领导干部,都拥有与其职位相对应的职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核心就是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力公器,只能用来为人民谋福利。领导干部、行使管理职能的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一是容易引发利益冲突、利益输送;二是容易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仅有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而且影响公权力的正确行使,严重的甚至诱发腐败,直接危害党风廉政建设,危害党的干部队伍建设,败坏改革的声誉。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与民争利,必然会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腐蚀党的肌体,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所以,各级党委(党组)负责同志一定要提升政治站位,牢记“四个意识”“两个坚决维护”,不仅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治理工作负总责,更要率先垂范,带头登记申报,带头纠正违规问题。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时任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柘荣县调研考察时就提出:“如果觉得当干部不合算,可以辞职去经商搞实业,但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还要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多次在不同场合告诫党员干部,“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当官发财“两条道”,实际上是给党员干部立起了一条“戒尺”,画出了一条“红线”:想当官就莫求发财,想发财就别来当官,决不能脚踩两只船。 建设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需要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处理好政商关系,努力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推动形成健康的政治生态、构建公正的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从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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