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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28日上午,高新区召开2018年城市精细化管理20项工作及停车场建设管理专项整治会议。会议通报了近期高新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要求各单位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年底前完成2500个公共停车泊位建设工作。 公共停车场建设要求社会共建共享,单独新建公共停车场,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公共停车场项目符合广告设置规划和景观要求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设置广告位。 鼓励增建公共停车场,在符合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及满足本单位配建标准的前提下,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增建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公共停车场可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 记者 谷长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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