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8月27日至9月1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9个督导组完成对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九省(市)的进驻工作,标志着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
中央各督导组将着重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等督导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督导结合、以督促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深入开展。
中央各督导组在动员会上提出,要坚持把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作为督导的重中之重。对督导中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核查反馈,依纪依法移送有管辖权限的部门和机关;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要及时移交有关单位和部门重点督办。中央督导组对督导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省(市)委省(市)政府有关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对督导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反腐两手抓、两手硬,两结合、两促进,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据安排,9个中央督导组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督导组将在被督导省(市)工作一个月。督导进驻期间,各督导组设立专门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受理该地方涉黑涉恶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对于涉黑涉恶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督导组将认真受理,及时反馈,同时,做好严格保护举报人工作。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从2018年7月份开始,共组织三轮,每轮督导10个左右的省区市,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督导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