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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民参与、铁腕扫黑除恶”……如今,在登封市的景区、商场、村庄、高速路口等地方,处处都能看到扫黑除恶宣传标语、版面、电子屏幕,多形式、全方位地宣传,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登封市对照中央重点打击范围和郑州市归纳整理的黑恶犯罪、10种常见表现形式,村霸的7种表现特征,依托综治联动社会治理体系、323个民调组织和村(居)委会,发挥社区民警专业优势和民调员深入群众一线优势,全面摸排梳理黑恶犯罪线索。同时借助法治宣传栏、政务公开栏、公交站牌、电子显示屏、出租车显示屏等载体,全方位开展专项斗争宣传,目前已制作大型喷绘150块,桥梁等大型建筑标语36处、墙体标语1300条、张贴通告15000份、印制宣传彩页资料近30万份、制作版面820余个,投入使用电子屏8000余块,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推送宣传内容50余期。 在广泛深入宣传的同时,登封市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业务职能,排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没有摸排出线索的单位要写出书面说明承诺。同时严格落实线索登记核查制度,向全市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告,公布了黑恶犯罪线索举报电话、信箱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黑恶犯罪常见表现,通报举报黑恶犯罪线索奖励标准,并做出严格保密和依法保护举报人的承诺。针对线索登记、移交、反馈等工作,专门制定了线索移交办理机制和标准,对每一期线索做到第一时间登记、第一时间移交、第一时间核查,不放过任何一条可疑线索,实现了线索摸排、移交、核查无缝隙对接。 登封市还结合基层反腐,深挖彻查不留死角。严格案件评查,对已评查的7起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全部转交到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市扫黑办、市纪委监委联合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结果反馈机制,对2016年来侦破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对评查发现的疑似腐败问题、充当“保护伞”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目前,已移交纪委监委疑似“保护伞”线索两条,现立案办理两起。 记者 袁建龙 通讯员 韩心泽 宋跃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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