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记者20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一份专题报告显示,夜间时段是网络约车及传统出租车司机犯罪案件高发时段,网络约车司机50%案件发生在该时段,传统出租车司机近三成案件发生在该时段。
这份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被告人为网络约车司机且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实施犯罪的案件量不足20件,其中77.78%案件的侵害对象为乘客。被告人为传统出租车司机案件量为170余件,其中46.26%案件的侵害对象为乘客。网络约车司机每万人案发率为0.048,传统出租车司机每万人案发率为0.627。
报告介绍说,报告中传统出租车司机人数按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17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139.58万辆出租车、每车配备2个司机估算。报告界定的网络约车范围包括顺风车和网约车,网络约车司机规模参照交通运输部全国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公布的“截至2018年7月31日,收到网约车平台传输的驾驶员信息373.4万人”为基数进行估算。
报告显示,网络约车司机多发故意伤害罪,占比约四成;传统出租车司机暴力犯罪和涉毒犯罪占比高,合计占比超43%。传统出租车司机犯罪案件多为司乘合谋犯罪,司机提供运载工具,占比29.21%。网络约车司机犯罪案件多为司机与乘客或他人发生口角,占比38.89%。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两类司机与乘客发生口角的首要原因为车费,其中网络约车司机涉案占比更高。
报告同时显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网络约车司机和传统出租车司机侵害乘客的案件罪名集中在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和强奸罪,传统出租车司机侵害乘客案件多发生在车内,网络约车侵害乘客案件多发于起止点沿线地点。传统出租车司机侵害乘客案件中,有犯罪前科记录的司机占比7.32%。网络约车司机侵害乘客案件中,有犯罪前科记录的司机占比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