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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调研指导工作 不能随意冠以督查等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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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印发通知
日常调研指导工作 不能随意冠以督查等名义

新华社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是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党的作风、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不断加强,激励鞭策的指挥棒作用有力发挥,必须坚持不懈抓下去。但也存在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重留痕轻实绩等问题,地方和基层应接不暇、不堪重负,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既不利于集中精力抓落实,也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下决心加以解决,把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通知要求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要严格控制总量,实行计划管理。部门督查检查考核不能打着中央的旗号,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能随意冠以督查、检查、巡查、督察、督导等名义。

要注重工作实绩,改进方式方法。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指标,视内容区分发达与欠发达地区、城市与乡村、地方与部门、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等,体现差异化要求,避免“一刀切”“一锅煮”。

要加强组织领导,激励担当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中央层面建立由中央办公厅牵头,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参加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通知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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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27 2018-10-10 00:00:00 三 日常调研指导工作 不能随意冠以督查等名义KeywordPh中办印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