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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 记者昨日从市城管局了解到,为配合郑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从10月15日起至今年底,市内各辖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对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开展提示告知、拍照取证工作,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后予以处罚。 参与此次行动的包括市内五区及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火车站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 可以对以下区域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开展提示告知、拍照取证工作: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和区域;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人行道(按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人行横道和施工地段(施工车辆除外);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公交车、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除外);法律、法规规定禁停的其他路段和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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