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新华社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就推进公安消防部队和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中国特色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出部署。《框架方案》包括一个总体方案和职务职级序列设置、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职业保障3个子方案。 组建一支中国特色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我国灾害事故多发频发的基本国情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国家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人民幸福安康,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对转制和组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坚持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按照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要求,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统筹力量,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政策保障,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中国特色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能力,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建立专门的衔级职级序列 建立规范顺畅的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机制 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有6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省、市、县级分别设消防救援总队、支队、大队,城市和乡镇根据需要按标准设立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总队以下单位保持原建制。根据需要,组建承担跨区域应急救援任务的专业机动力量。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指挥。 二是建立专门的衔级职级序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分为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消防员3类进行管理;制定消防救援衔条例,实行衔级和职级合并设置。 三是建立规范顺畅的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机制。根据消防救援职业特点,实行专门的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办法,保持消防救援人员相对年轻和流动顺畅,并坚持在实战中培养指挥员,确保队伍活力和战斗力。 四是建立严格的队伍管理办法。坚持把支部建在队站上,继续实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和政治委员、政治机关制,坚持从严管理,严格规范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保持队伍严明的纪律作风。 五是建立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设置专门的“中国消防救援队”队旗、队徽、队训、队服,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表彰奖励制度,消防救援人员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以政治上的特殊关怀激励广大消防救援人员许党报国、献身使命。 六是建立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保障机制。按照消防救援工作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意见,调整完善财政保障机制;保持转制后消防救援人员现有待遇水平,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其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整合消防、安全生产等科研资源,研发消防救援新战法新技术新装备;组建专门的消防救援学院。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