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11月5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河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印发。省野外站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建设,实行“分类管理、联合协作、资源共享、动态调整”运行机制。
省野外站是我省科技创新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是服务于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等领域发展,获取长期野外定位观测数据并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
《办法》明确,省野外站要根据地域特色、自身特点以及特定科研需求,持续有效地开展野外科学观测、实验、示范和科学研究。河南省财政对省野外站运行维护和观测研究给予必要的支持。
省科技厅根据全省科技发展规划、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省野外站建设。省野外站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省野外站名称由省科技厅统一命名,一般为“地名+领域(学科)+河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经正式公布后使用。
关于野外站的运行,《办法》提出,省野外站站长应由依托单位在职人员担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每届任期为五年,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省野外站应成立学术委员会,并建设和稳定一支结构合理的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
《办法》还提出,省野外站实行年度考核与定期评估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对评估结果优秀的省野外站加大倾斜性支持力度,凡符合国家规定申报条件的省野外站,省科技厅优先推荐申请建设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