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记者7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结束了为期两周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既是此次新一轮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同时也是难点。根据新修改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税法授权国务院确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