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K07版:经开时报 城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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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3日上午,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刘涪江、市餐饮处处长齐新志等一行9人,对经开区食品安全示范街(航海路商英街)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市局验收组首先听取了经开区关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工作汇报。汇报会上,经开区食药监局局长程红梅向验收组介绍了经开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基本情况。 验收组针对经开区打造食品安全示范街(航海路商英街)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询问,进一步了解了经开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创建情况。并对食品安全示范街进行实地验收,严格按照《郑州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评分表(城区)》,公平、公正进行逐项验收,重点检查验收餐饮服务单位许可证照管理及监督公示、量化分级公示牌、“明厨亮灶”安装使用情况、原料索证索票和信息追溯、台账记录、食品添加剂、人员健康管理及定期培训、餐厨废弃物处置记录等方面情况,并抽查了餐饮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豫食考核APP”明确餐饮服务操作规范、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食品安全常识的掌握情况。市局验收组要求,经开区示范街创建工作要继续保持,发挥食品安全示范街的示范效应。要按照新《餐饮操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日常经营行为,引进餐饮4D管理模式。 记者 王赛华 通讯员 席旭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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