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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04版:新郑时报 城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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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快来人呀,有人跳河了!”11月4日下午6点左右,天已经黑了,在新郑市新区轩辕湖公园散步的市民只听“扑通”一声,有人从创业路彩虹桥上跳到了冰冷的轩辕湖中。 新郑市新区派出所民警马亚伟、吴海林等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由于夜黑天凉,轩辕湖底部情况复杂,不能贸然下水。在岸上,民警发现落水的女子并不是一心求死,有求生欲望,随即他们从车上搬来救生圈和绳索,抛向湖里的女孩身边,并引导女孩抓住,将她牵引到岸边,然后迅速冲下湖堤涉水将她拉回岸上。 民警从女孩那得知,原来她是西亚斯一名大三的学生,今年专科毕业准备找工作了。11月4日恰好是她20岁的生日,但由于工作一直没有找到,加上家人一直的催促,让她感到压力过大,一时产生了焦虑抑郁的情绪,错误地做出了轻生的傻事。等她跳到河里的时候,感受到刺骨的河水,她害怕了,开始大声呼救,挣扎。幸而民警及时赶到,挽救了女孩一命。 第二天,女孩的父母从南阳赶到学校,从她父母那得知,女孩之前一直患有抑郁症,没想到这次会那么严重,发展到要轻生的念头。学校听说了此事后安排了心理辅导老师对女孩进行了心理辅导。目前女孩被父母带回了南阳老家。 记者 杨宜锦 新郑时报 李显文 通讯员 白冰 扒窃不成改明抢? 新郑警察迅速破案暖民心 本报讯 近日,陈先生通过110报警称:在新郑市龙湖镇沙窝李市场南一街街口其手机被抢走。 据悉,10月14日18时许,陈先生到新郑市龙湖镇沙窝李市场逛街,在逛街的时候把手机放在了上衣左侧口袋,大概过了3分钟发现手机被盗,后有人称陈先生的手机是被一名女子偷走的。陈先生在找嫌疑女子的路上,巧遇手机失而复得的史某某,史某某称:她当时抓住那名偷手机女子不放,手机才失而复得,于是陈先生决定和史某某一起去追偷手机女子,追到文昌路与祥云路交叉口时抓住了那名女子,女子用手中的帽子朝陈先生打去,随后出现一名男子将陈先生推倒在地并用脚在其肚子上踹了一脚,陈先生受伤,嫌疑男女横穿马路西逃。 专案组在对案件规律和特点进行认真研判后,安排警力重点在沙窝李市场附近等人流量大、人员拥挤的案件高发区域展开工作,力争尽快锁定犯罪嫌疑人。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海量的数据比对,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 11月1日,有消息反馈称:犯罪嫌疑人在郑州市管城区烟厂后街附近出现。获取这一情况后,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管城区烟厂附近,经过长时间蹲守、跟踪,13时许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新郑时报 李显文 通讯员 白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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