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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谷长乐)根据省环境攻坚办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我市决定于11月23日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23日15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橙色预警期间,各部门落实《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Ⅱ级响应措施:全市停止建筑拆迁(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 停止建筑工地室外电焊、喷涂、粉刷等作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重点民生工程除外)。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在空气湿度小于65%时,要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2次(非冰冻期);在空气湿度大于65%时,在日常基础上适当增加湿扫,并减少洒水、喷雾频次。 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工业企业按照橙色预警或错峰生产要求,实施停产或限产。全市停止渣土、水泥罐车、物料运输。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橙色预警期间,全市加大公交、地铁运力保障,加密营运班次,延长营运时间,增加清洁能源公交车的使用,倡导市民绿色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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