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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董艳竹) 为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以不低于30%的资金用于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引导资金。 据介绍,2017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财政部批复,同意郑州市为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2017年12月市政府制定并印发了《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本次出台的《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是结合郑州实际,按照《实施方案》,为促进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开展,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促进运营、严格保护、规范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政策。 按照《实施细则》,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我市给予重奖。鼓励企业高价值专利创造和运用,对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60万元;对获批省级知识产权强企(领军企业、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对获批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此外,我市还将组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以不低于30%的资金用于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引导资金,引导成立研发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等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知识产权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实施细则》明确,我市要对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进行奖励。对被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的中小学校,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被认定为全国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的中小学校,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被认定为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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