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K07版:经开时报 民生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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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29日,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开展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服务行为,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好的出行、停车体验,提升城市形象。 当天上午,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停管中心工作人员采取全面巡查、专项排查、重点检查等形式,对辖区内所有道路停车泊位管理人员着装和持证上岗情况、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以及停车场标志标线、公示牌等内容进行了检查,并现场向机动车驾驶人发放《关于郑州市道路停车泊位变更情况的提示单》,将经开区停车泊位建设管理情况和收费标准进行介绍。 据悉,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市下发市区停车场建设管理权工作的通知》,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市区道路停车资源进行了评估,保留市区道路原临时停车场13055个,新增停车泊位3607个。并于10月24日通过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网站公示。现过渡期已过,自12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对非正规停车泊位停放的车辆进行治理处罚。 “辨认备案正规停车泊位主要看是否满足‘设置停管中心P字牌、收费人员持证上岗、停车泊位有编号’三个条件。目前,经开区范围内道路停车泊位将执行三类区域收费标准,即每次收费2元。市民如在辖区内停车发现乱收费、无证上岗等情况,可拨打经开区停管中心监督电话0371-63224911进行举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对停车管理人员进行处理。”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停管中心负责人说。 据了解,自郑州市下放市区停车场建设管理权以来,经开区城市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停车场建设管理,率先在全市探索出委托第三方公司管理的模式,并且拓展停车渠道多元化,加快智慧停车建设。截至目前,经开区所有道路停车泊位全面完成市场化经营管理,建成智慧停车试点63个,建设停车位2500个,并联合明湖办事处利用闲置土地建设临时停车泊位500余个,切实提升了辖区道路停车泊位建设管理水平。 记者 王赛华 柴琳琳 通讯员 李磊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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