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A04版:政事 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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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娜)每年评选一批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对创新人才获得者,给予相应的项目经费资助,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12月3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管理办法》近日出台,为打造人才高地,河南再发力。 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要符合哪些条件? 《办法》提出,要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新性科技成果,并对学科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河南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在河南省内有固定工作单位,省外人员与河南省内的聘用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合同期覆盖项目执行期限,年度工作任务明确;申请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申请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此外,还有这些硬件条件也要满足: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0周岁。同时,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博士学位五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2月31日满五年);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五名主要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优势特色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主要技术负责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青年获得者等;已取得了突出的科研成绩。 评选成功提供项目经费资助 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每年评选一批, 评审程序分为形式审查、专业组评审和评委会评审三个阶段。 对创新人才获得者,我省将给予相应的项目经费资助,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获资助项目的过程管理及经费使用,按省级科研项目及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要求,获资助者所在部门和单位应认真落实申请书所列的科研用房、设备、人力、物力等各方面条件,支持并督促获资助者认真进行研究工作。 同时,《办法》还提出,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的,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经管理办公室调查核实后,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等措施严肃处理。已经获得经费支持的,一律予以追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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