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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鲁燕 通讯员 赵市伟 焦元豪)在夜间行车尤其要注意力高度集中并保持安全车距,驾驶员孙某听到微信提示音响了,低头看了一眼手机,结果酿成大祸,一名路人被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12月3日,孙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孙某是许昌一家保险公司的员工。今年初的一天晚上7时许,孙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前往公司,在行驶过程中手机微信提示音响了,便打开看了一眼,突然听到“咚”的一声,前挡风玻璃瞬间碎裂。孙某当即蒙了,准备向右侧路边停靠,但看到右后方有车,便往前行驶了一段路后掉头到现场查看。回到事发地,孙某发现地上躺了一个人,地面上还有血迹,此时他才反应过来自己撞了人。孙某将车停在旁边并打电话急救和报警,但被害人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孙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孙某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获得对方谅解,孙某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鉴于孙某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且取得谅解,并且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偶犯,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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