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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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强化培训服务,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持续稳定。《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的重点举措。据新华社 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加大返还力度。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鼓励各地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 鼓励支持就业创业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鼓励各地加快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孵化载体,支持就业压力较大地区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 积极实施培训 困难企业可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足部分,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对下岗失业人员普遍开展有政府补贴的培训,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再给予生活费补贴。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调整至参保1年以上。 及时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 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时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范围。 ■权威解读 小微企业贷款额 从200万提到300万元 记者5日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在鼓励支持就业创业方面,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于5日印发,提出了多项稳企业稳岗位的措施,其中之一就是鼓励支持个人和企业就业创业。 “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额度,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提高幅度达5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表示,这样的政策可以更好地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返钱”+“借钱” 支持企业发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5日表示,在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方面,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在当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张义珍介绍了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她表示,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根据统计分析,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充分证明了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创造就业岗位的强大能力。”张义珍说。 除了“返钱”以外,国家还将在“借钱”方面加大力度。根据意见,将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就业创业,鼓励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资金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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