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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谷长乐)昨天上午,全市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宣传贯彻座谈会,即日起全市将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追责对象 对于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在国家和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生态保护红线内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因环境污染、破坏生态构成犯罪并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损害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 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范围包括:应急处置费用即为预防或者减少生态环境损害支出的污染控制、清除污染、应急监测等合理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即采取或将要采取措施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受损害生态环境功能所需合理费用。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即受损生态环境功能部分或完全恢复前,其直接或间接为人类提供惠益功能的损失等。 制度构建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机制,对列入赔偿范围的案件,明确赔偿权利人、赔偿义务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到2020年,力争在全市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通畅、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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