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记者10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对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和惩戒制度、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举措等方面作出规定,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意见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尊重法定审判组织办案主体地位。基层人民法院要因地制宜地灵活组建审判团队,增强团队合力。要完善案件分配机制,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和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
意见指出,要完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和惩戒制度。要健全信息化全流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方式。要严格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责任追究程序机制,完善司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意见还指出,要完善法官员额和政法编制省级统筹调配机制,健全法官员额退出机制,形成常态化的初任法官选任机制,落实法官逐级遴选制度。要加强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备和培养,配齐配强审判辅助人员,明确职业前景和发展路径。要完善司法人员业绩考核制度。充分考虑地域、审级、专业、部门、人员之间的差异,科学设置考核内容。要继续深化司法公开,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