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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E06版:二七时报 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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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二七区法院执行干警赶赴洛阳将被执行人小项带回法院。最终,小项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被依法拘留。 2013年,小项在洛阳开了一家商贸店,主要从事鞋类零售生意。因生意需要,他经常与在郑州经营鞋类批发的小王合作。双方约定,小项从小王那里拿货,小王以批发的价位提供货源,但小项在收到货以后却没有依照约定支付货款。随后,小王将小项诉至二七区法院,法院判决小项支付拖欠小王的货款90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二七区法院执行干警决定前往小项的商贸店进行蹲点。面对法院判决,小项表示自己真的没钱、没房、没车、没存款。经调查,小项名下的确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难道案件真的执行不能? 随后,小项的微信钱包出卖了他的“实力”。执行干警敏锐地发现,小项手机里的微信账户每个月有两万元左右的资金流动,不可能一分钱没有,小项隐匿个人财产证据确凿。对此,小项辩解称,这是每月的生活开销,都花了,并没有多余的钱还款。执行干警没有被小项这番说辞蒙蔽,最终,有能力还款却百般逃避执行的小项被依法拘留,并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记者 景静 通讯员 李爽 璐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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