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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G06版:高新时报 双创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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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月3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郑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分别获悉,高新区圆满完成2018年财税指标任务,实现财政收入的“质”“量”并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2018年高新区全口径收入达到137.96亿元,首次实现超百亿。二是2018年高新区完成公共预算收入41.1亿元,首次实现超40亿元,同比增长12.52%,高于全市平均增速3.5个百分点,圆满完成管理体制和薪酬制度改革确立的目标。三是税收收入完成35.45亿元,增速1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6.23%,实现收入质量稳定在85%的目标。四是税收结构较为合理,从税种分布来看,2018年高新区入库增值税10亿元,占税收收入的28.2%;入库契税7.3亿元,占税收收入的20.6%;入库企业所得税5.2亿元,占税收收入的14.7%;入库土地增值税3.95亿元,占税收收入的11.1%;入库城建税3.04亿元,占税收收入的8.6%;入库个人所得税1.36亿元,占税收收入的3.8%。 记者 孙庆辉 通讯员 彭瑞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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