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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推行“导师制” 提升新进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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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推行“导师制” 提升新进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

本报讯 “要把握好谈话时机,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每周三下午,中原区纪检监察六室负责人宋丽丽都会抽时间对中原区纪委监委的纪检干部李兴旺进行“手把手”指导。

2018年以来,中原区纪委监委转隶、遴选了一批纪检监察干部充实到办案一线。为提升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中原区纪委监委在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实行“导师制”工作制度。

“导师制”要求,委机关领导、部室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作为导师,要通过一对一或一对多的传帮带,对新进干部在思想上引导、工作上指导、作风上锤炼和经验上传承。实行“包案制”,让新进干部走出满足于为办案骨干打下手的心理,给他们压担子;完善考核机制,对新进干部开展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培养期结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交流调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在“导师制”培养模式下,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审查调查工作由“无从下手”到“办案能手”的蜕变。2018年1月至12月,中原区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共处理问题线索260件,立案32件,结案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实现了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记者 张改华 通讯员 吴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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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606 2019-01-09 00:00:00 三 中原区推行“导师制” 提升新进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