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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公开宣判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周春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案,对被告人周春雨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6亿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61亿元。对周春雨受贿、内幕交易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7年春节前,被告人周春雨利用担任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秘书,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安徽省马鞍山市副市长、市长,安徽省蚌埠市市长,中共蚌埠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在企业收购、项目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365万余元;周春雨在担任中共蚌埠市委书记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对陆续存放于境外银行的美元412万余元隐瞒不报;其在担任蚌埠市市长期间,徇私舞弊、违反规定,决定向有关公司返还土地出让金6.65亿余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周春雨还利用担任马鞍山市市长、中共蚌埠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获悉多家上市公司的相关内幕信息后,作为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上市公司的股票,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2.71亿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59亿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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