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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蒲波受贿一案。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至2017年,被告人蒲波利用担任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巴中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及中共德阳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重组、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和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1998年至2018年,蒲波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26万余元。庭审中,蒲波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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