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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年弑母 刑事责任年龄再被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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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年弑母 刑事责任年龄再被热议
杨某生前经营的服装店
邵某案发前就读的学校

一顿激烈的争吵之后,他掂起了一把明晃晃的菜刀,砍向了母亲……

连日来,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的一起弑母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在探讨家庭教育的同时,刑事责任年龄是否降低也再次成为争论的焦点。

记者 翟宝宽 发自江苏建湖

砍死母亲后

他躲进200米外24小时餐厅待了一天两夜

“一个小孩把他妈给砍死了。”3月18日这个消息很快传遍建湖县城,震惊了全国。

37岁女子杨某被发现在家中遭人砍死。当地警方披露,犯罪嫌疑人13岁的邵某已被抓获,系杨某的独生子。

经初查,邵某因杨某对其管教严格,于16日晚与杨某发生激烈争吵后用菜刀将杨某砍死并逃跑。

“刚开始都不敢相信,警察把尸体抬出来的时候有很多人在看,我也在旁边。”离案发现场不远的一名临街商贩王先生告诉记者,案发那天上午,小区里围了很多人,当时小孩的外公外婆都在现场,外婆哭到几度昏厥,被送往医院救治。大概9点左右,警察在案发现场200米外的一家24小时餐厅内找到了那个孩子,并带走审讯。

据餐厅工作人员介绍,这个孩子在餐厅点了一杯白开水,自己带的饼干,当时并没有人注意到有什么异常,当警察过来在厕所发现这个孩子的时候,才发现他已经在这个餐厅里待了一天两夜。邵某被带走时没有哭,有警察对他说别害怕。

截至目前,建湖警方除发了一篇通告外,没有对外公布更多案件信息,也以案件正在侦办中为由婉拒记者采访。

3月21日,记者从相关工作人员处获悉,邵某家属已经为其办了取保候审,目前正在老家生活,等待警方进一步的处理结果。邵某出来后,一直很沉默,曾对父亲说“爸爸,我错了”。

邵某最终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理结果?郑州轻工业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张威告诉记者,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13岁的邵某将不会受到刑罚处罚,但可以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送去收容教养,或者送工读学校矫治教育,不过这三种非刑罚措施存在不足。

案发前,母亲早早关店门回家,儿子和同学打了篮球

杨某被害前在离家不远的一个商场里经营着一家小服装店,丈夫在苏州工作,很少回来,她和儿子邵某生活在一起,每天除了经营自己的小店,就是接儿子上下学,给儿子做饭。

3月21日,当记者来到杨某经营的服装店时,20平方米左右的小店大门紧锁。据一家商户说,杨某看起来很瘦小,为人平时也很随和,小店的生意也不算太忙,偶尔见她的儿子来店里,不过没打过招呼。16日那天晚上她关门有点早,7点多就回家了,谁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一名跟邵某住在同一小区的张同学告诉记者,他跟邵某是同校但没在一个班,偶尔会在一起打篮球。邵某1.7米多的个子,戴个眼镜,平时为人也不错,喜欢玩手机和宠物,就在16日下午,他们还在一起打篮球,晚上就各自回家了。

“那天下午我们在一起打球时也没看出来他有什么异常,周末我们好不容易放松一会儿。”张同学说。

成绩下滑、沉溺手游、杀死宠物……

多种惨剧起因版本流传

少年弑母事件发生后,各种版本的传言在县城大街小巷流传。成绩下滑、沉溺手机游戏、母亲威胁杀狗等各种说法甚嚣尘上。

邻居李女士说:“孩子的成绩还可以,最近一段时间成绩好像有点下降,杨某就对他更加严格了。”

有媒体报道称,当晚杨某回到家以后发现儿子正在玩手机游戏,心中恼火,与儿子发生争吵,并争抢手机,儿子一气之下将手机摔到地上,杨某弯腰去捡,正要起身时,邵某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砍向她的后脑勺,杨某当场昏迷。

建湖县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后,邵某一直很害怕和后悔,案件具体细节不宜过多公布,以避免给这个家庭造成更大的伤害。

值得一提的是,有邻居向记者反映,邵某平时喜欢跟宠物狗玩,为管教邵某,杨某曾当面摔死宠物狗,但这一说法只是在街坊邻居中口传,并没有人证实杨某曾当面摔死宠物狗。还有一种说法就是邵某在砍倒母亲后,狗一直在叫,他又挥刀将狗砍死。

弑亲案频发,是否降低刑责年龄再次成为热议话题

2017年12月四川大竹发生13岁男孩弑母案,2018年12月湖南沅江发生12岁男孩弑母案,紧接着湖南衡阳又发生13岁男孩锤杀父母案,加上建湖弑母案,4起少年弑亲案前后相隔只有一年多的时间,也使得是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再次成为热议的话题。

张威表示,从社会舆论的角度看,有相当一部分普通大众支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认为只有这样才足以惩罚未成年犯罪人且可以有效控制此类事件的发生。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等3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建议将刑事责任年龄下限降低到12周岁,同时调整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2周岁到14周岁。

张威认为,这种观点是社会情绪的表达,可以理解。但是从理性或者专业的角度看,要想有效防控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决不能够“一降了之”。首先,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等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造成的,所以,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控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也需要多方努力才能取得显著效果。其次,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对未成年犯罪人实施监禁,并不能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这是因为,一方面,未成年人还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在监狱内进行监禁,不利于其形成健康的人格、正确的价值观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反而会出现“交叉感染”“深度感染”等监狱病;另一方面,被贴上犯罪人标签的未成年犯罪人出狱后会难以较好地融入社会、回归社会。因此,“一降了之”是一种对未成年犯罪不负责任的表现。

针对此类犯罪,张威建议,一方面需要在完善少年司法体系方面狠下功夫,如配置科学可行的非刑罚的处置措施,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进行有效的教育矫正。另一方面,注重预防才是未成年人犯罪防控的关键之处。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我们要厘清各方责任,探索如何使家庭、学校、社会形成未成年人教育的合力,真正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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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6522 2019-03-26 00:00:00 二 13岁少年弑母 刑事责任年龄再被热议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