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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郑州再帮11万人在城镇找到“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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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为家人拉存款 党纪处分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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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G区房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8年初,为帮助在某商业银行担任营业部经理的女婿赵某完成存款任务,李某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向辖区多个房地产开发商打招呼,让他们在赵某所在的银行开户存放款项。其中有三个开发商满足了李某的要求,使赵某获得2018年存款业绩绩效考核奖金25.2万元人民币。针对李某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第九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本条是2018年修订增加的条文。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领导干部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近年来巡视巡察工作发现,有的领导干部“一家两制”、利益输送出现新的表现形式,手段隐蔽。一些银行为了提高业绩,争相招收干部亲属,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到银行工作,借助这些“资源户”的关系,拉到尽可能多的存款。为使亲属获取高额奖励,有的领导干部便将管辖地区或部门的公共资金存储到亲属所在的银行,借此实现利益输送。因此,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及时堵漏洞、补短板,为破除“潜规则”立下了“明规矩”,《条例》将违规揽储纳入“负面清单”。

G区纪委对李某的违纪问题审查后,根据其违纪事实和情节,经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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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违规办企业

领导干部栽跟头

陆某,C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分管工程招投标监管等工作。2018年3月,其女婿沈某在C市注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在C市从事经营活动。2018年5月,C市纪委负责同志找陆某谈心时明确指出,群众反映陆某家属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纠正;如果不纠正,其本人应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调整其职务。陆某承认女婿从事上述经营活动,但借口女婿的事情与己无关,不同意辞去现任职务,也不服从组织给其调整的职务。那么,对于陆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或者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03年《条例》规定了本条内容;2015年修订时对本条未作修改;2018年修订增加了亲属“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的规定,对领导干部亲属的从业行为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行为。《党内监督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2018年《条例》的修订,与上述规定进行了有效衔接。

陆某作为住建局党组副书记,违反规定,默许子女配偶在自己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其本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而拒不纠正,且不辞去现任职务又不服从组织予以调整职务,经C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由C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记者 董艳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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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7429 2019-03-28 00:00:00 四 AKeywordPh利用职权为家人拉存款 党纪处分不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