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A04版:县区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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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薛璐 通讯员 杨皓帆 李玉玲) “有群众反映你们镇两个村管理混乱,找你谈话,请说清楚。”“好,我讲一下具体情况。”提问者是新密市纪委一室主任,回答者是牛店镇包村副镇长。据了解,以这种“谈话”或“函询”方式处理基层举报,成为新密市纪委一种特色有效的工作方式。 为使基层党员干部有干劲、敢担当,做到防患于未然。新密市纪委推出了“谈话问询”的工作方法,新密市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问询工作的通知》,不断细化、深化、规范谈话问询工作,用程序设定上的“小麻烦”避免质量上的“大麻烦”。为避免流于形式,在办理谈话函询案件中,分管常委(委员)对案件办理质量负重要领导责任,室主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负总责,承办人员负直接责任。强化对被谈话人说明材料和被函询人函询回复材料的审核把关,说明材料中要将反映的问题说清楚,并提供相关的证据资料予以佐证澄清;对其中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要开展必要核实,不能一谈了之、一函了之。 这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以来已谈话10名干部,问询5个委局,解决各类问题20多个,扎实的工作使反映者满意,也促进了干部工作作风的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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