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9日,中牟县检察院出台《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重点强调在检察工作中要坚持平等保护、依法保护理念,一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审慎处理企业经营的不规范问题,依法准确审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依法处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二要注重改进办案模式,精准把握办案节奏和办案时机,对于查办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犯罪案件,慎用拘留、逮捕措施;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严禁越权办案,严禁干预民营企业合法自主经济行为。三要积极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权益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四要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充分发挥驻汽车产业园区检察服务室功能。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及时了解企业法律需求;打造“互联网+检察服务室”新模式,完善检察服务室APP功能,提供网上参观、线上咨询等智能化服务,有效拓展法律服务渠道;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设律师接待、法律援助等服务,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司法服务。
近年来,中牟县检察院以汽车产业园区检察服务室为依托,积极探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模式。对侵犯知识产权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018年共立案监督此类案件2件2人,批准逮捕20件28人,提起公诉33件43人;维护企业员工合法权益,协助园区为农民工追回欠薪700余万元。
记者 张朝晖
中牟时报 李淑娟
通讯员 刘振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