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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 实习生 许子初 通讯员 刘建伟) 如果您拥有拖车、吊车、铲车、叉车、平板车等设备,自愿参加高速公路事故现场抢险工作,高速交警向您发出邀请。 暂定范围:郑州地区抢险施救车辆。联系电话:0371-55692110。 高速交警向社会征集抢险施救设备,建立高速公路抢险施救设备资源库,加入、退出资源库依照自愿原则,车主有设备变动等情况,应当及时告知资源库管理员。高速交警有权将不遵守规定、不配合工作的车主、驾驶员清出资源库。 因高速公路抢险施救工作需要,高速交警将为工作车辆提供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帮助。 加入高速公路抢险施救设备资源库的车主及驾驶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配合高速交警工作,优先为高速公路抢险施救提供设备和人员。 车主及驾驶员在抢险救援时应当按照操作规范作业,违规作业造成施救事故的,应当承担责任。 高速交警优先使用资源库的设备,使用设备按市场公允价支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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