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民生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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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 实习生 许子初)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我省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据测算,5月份全省可为参保单位和个人减轻缴费负担19.4亿元,5~12月全省社保降费减负将达155.2亿元。 为提升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决定5月份在全省开展社保降费减负宣传月活动,并于昨日举办集中宣传日活动。 “降、调、稳、保”四字可概括为社保降费减负。 “降”就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目前的19%降到16%。同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的总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继续按基金可支付月数分别下降50%、20%及不下降。 “调”就是调整职工缴费基数政策 调整后,缴费基数上下限都将降低,工资水平较低的企业职工及部分企业的缴费负担将有所减轻。 “稳”就是稳定社会保险缴费方式 规范执法检查,各地不得自行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欠费清缴工作,决不给企业增加新的缴费负担。 “保”就是保证应有基金收入 通过扩大参保覆盖面、鼓励中断缴费人员续保、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等措施,依法依规增加应有基金收入。同时,用好国家就业扶持政策,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相应社保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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