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申请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时不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 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和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干部,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申请额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高校毕业生不超过35万元)。其中国家扶持的贴息贷款最高不超过15万元;地方扶持的贴息贷款最高不超过15万元(高校毕业生不超过20万元)。 3.申请国家贴息扶持贷款和地方贴息扶持贷款的条件: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 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未偿还贷款,可申请国家扶持的贴息贷款;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没有不良征信记录,可申请地方扶持的贴息贷款。 4.个人(包括合伙创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 个人创业申请国家扶持的贴息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财政全额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申请地方扶持的贴息贷款一年一还,可持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5.个人(含合伙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方式: 一是第三人反担保。二是房产反担保。三是园区反担保。各类园区(市场)管理机构可为园区(市场)内自主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提供反担保。四是异地反担保。郑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省直、市和县(市、区)行政机关或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对全市自主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提供异地反担保。五是担保机构认可的其他反担保方式。 6.第三人反担保的条件: (一)行政机关或财政全额供给、财政差额供给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承担不超过30万元的反担保;(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石油、电力、燃气、热力、电信、烟草、自来水、邮政、铁路、高速公路等大型企业的正式职工可承担不超过20万元的反担保;(三)央企连续参保5年以上的正式职工以及省、市、县其他支柱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可承担不超过20万元的反担保。 7.园区(市场)反担保方式有哪些? 答:(一)实行商户联保+园区(或房产)反担保。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可实行3-5户联保+园区(或房产)进行反担保;(二)实行商户联保+园区(市场)保证金反担保。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可实行3-5户联保,园区(市场)在经办银行存放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进行反担保;根据园区(市场、公司)经营所属行业、园区(市场、公司)负责人信用等情况,合理确定反担保额度。 8.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办理程序: 个人贷款(含合伙创业):市本级各区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实地考察经营情况、核查人员资格等,报市工作机构;市工作机构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后,移交至担保机构;担保机构核保,签订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经办银行办理各类手续等,发放贷款。 9.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人创业 1.借款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填写《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承诺书,下同)、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证件; 3.申请人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种养殖承诺书和经营相关的行业许可证; 4.反担保相关材料; 5.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合伙创业 1.合伙创业申请人填写《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书》;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承诺书)、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证件; 3.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和经营相关的行业许可证; 4.反担保相关材料; 5.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二、如何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申请对象: 提交申请时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小微企业吸纳的人员应不在其他单位就业。 2.申请额度: 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贷款期限: 小微企业贴息贷款一年一还,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4.反担保方式:房产反担保 5.办理程序: 市本级各区人社部门受理,审核通过后报市工作机构。 (1)选择担保和贴息:担保机构应联合经办银行对小微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根据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确定担保额度,办理担保、抵押登记手续;经办银行办理各类手续等,发放贷款。 (2)选择贴息不担保:经办银行查询征信,实地考察经营项目,根据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确定贷款额度,办理各类手续,发放贷款。 6.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所要提供的材料: (1)企业申请人填写《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企业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营业执照(含民办非企业证照)和经营相关的行业许可证、公司章程; (4)一年内与吸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在职职工花名册; (5)反担保相关材料; (6)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基路街道办事处劳保所 咨询电话:65697768 地址:国基路与花园路交叉口东北角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